方案背景:

随着《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2006) 的实施以及新仪器、新技术飞速发展,水质检验成为水质管理不可缺少的手段,是上等供水的重要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 已于2007 年7 月1 日正式实施,新国标中检测指标由35项增加到106项, 检验方法的调整变化以及新仪器、新技术的飞速发展,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化验室的建设思路也势必与时俱进。
目前只有少数城市的供水企业与卫生监督监测机构的实验室具有106 项指标全检测的能力,相当多的中小城市要立即达到106项的检测能力非常困难。中小城市供水企业普遍供水规模不大,应当首先考虑建设好厂级化验室与满足42 项常规水质指标检测需要的中型化验室,然后逐步增加仪器设备和拓展检测能力,实施“分步走”战略。
同时供水水源的选择不用,也会对水质的检测项目产生影响,供水水源包括地下水和地表水水源。1、地下水源的水质随着工业及农业的发展,水质中的重金属及农药残留日渐增多,这一类项目必须严加检测。2、地表水源:地表水源则重点检测有机物残留及化学残留物质。
苏州申贝仪器有限公司技术应用部的本次方案是按照国标要求的42项指标,详细的介绍了每个指标的检测标准号以及需要使用到的主要化验设备,方案*后总结了需要用到的主要设备清单,仅供参考。
2实验室建设规划
2.1 建设原则
按照国家设计监督局对实验室认可规范中有关环境条件的要求,作为实验室建设及功能区划分的依据。
a.根据检测项目及各仪器设备的具体要求,建立相应的实验室。
b.实验室应与办公室隔开,不得在实验室内放置无关物品。
c.实验室内,仪器室与预处理室应分开。
d.在一间实验室内,会造成相互干扰的检测项目也要分隔开,等等。
2.2 实验室设计检验能力
自来水公司作为当地*大的供水企业,为保证市民喝上**的水,企业依据国家规定,对国家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常规检测项目42种全部检出。 详见附表一
2.3 实验室建筑组成及总体布局
功能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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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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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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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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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面积合计(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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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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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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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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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
检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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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检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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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仪器
检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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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仪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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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室用房分三类:理化检验室、精密仪器室、辅助室(办公室、储藏室、钢瓶室等)。
2.3.1理化检验室
2.3.2精密仪器室
精密仪器室要求具有防火、防震、防电磁干扰、防噪音、防潮、防腐蚀、防尘、防有害气体侵入的功能,用防静电地板,配备稳压电源等,采用双电源供电,并设计有专用地线。主要设置各种大型精密分析仪器,同时也包括普通小型分析仪等,设计的装备有:仪器台、实验台、通风柜、天平台、电脑台、气瓶柜、洗涤台、器皿柜、药品柜、急救器、万向排气罩、原子吸收罩等
气相色谱室及原子吸收分析室因要用到高压钢瓶,*好设在就近室外能建钢瓶室(方向朝北)的位置。放仪器用的实验台与墙距离500mm,以便于操作与维修。室内要有良好的通风。原子吸收仪器上方设局部排气罩。
微型计算机和微机控制的精密仪器对供电电压和频率有一定要求。为防止电压瞬变、瞬时停电、电压不足等影响仪器工作,可根据需要选用不间断电源(UPS)。
在设计专用的仪器分析室的同时,就近配套设计相应的化学处理室。这在保护仪器和加强管理上是非常必要的。
2.3.3辅助实验室
主要有天平室、高温室、纯水室、药品储藏室、暗室、办公室,钢瓶室等。
药品储藏室仅用于存放少量近期要用的化学药品,且符合危险品存放**要求。具有防明火、防潮湿、防高温、防日光直射、防雷电的功能。朝北、干燥、通风良好,隔热,门窗坚固设遮阳板。门朝外开。室内设排气降温风扇,采用防爆型照明灯具。
天平室,分析天平是化学实验室必备的常用仪器,高精度天平对环境有一定要求,主要是气流和风速的影响,天平室应靠近化学实验室,以方便使用,但不宜与高温室和有较强电磁干扰的房间相邻。
高温室,高温炉和恒温箱是常备设备,一般放置在高温工作台上,但特大型的恒温箱须落地安置为宜,高温炉秘恒温箱须分开放置。
纯水室,主要是设计的实验装备有;边台和洗涤台。现代实验室多使用去离子水、水量大且能保证水质。地面需设地漏。
气瓶室,实验室用气除不燃气体(氮气、二氧化碳)、惰性气体(氩气、氦气等)外,其他气体具有高压、剧毒、氧化分解、爆炸等危险性气体,例如易燃气体氢气、一氧化碳;剧毒气体为氟气、氯气;助燃气体为氧气等,这些气体不得进入实验室。可以通过管子接到各实验室内。服务供应部分,为基本实验室和辅助实验室服务的场所,如高压锅室和水电气辅助室等。
2.4基础设施
2.4.1供排水系统
供水要保证必须的水压、水质、和水量以满足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室内总阀门应设在易操作的显著位置,下水道应采用耐酸碱腐蚀的材料,地面应有地漏。
1)上水管采用PVC材料,水压不小于2.5兆帕,下水采用管PVC,*小坡度不小于5度,下水设U形反水弯,上下水管路材料不宜采用金属。铺设到室外管道另议。
2)试验产生的有毒有害液体,要设计二次蓄水装置,待**净化达到排放标准后,再排放。
3)试验室下水管路应设计独立回路,不宜与卫生间等其它下水道连通。
2.4.2通风系统
由于化验工作中常常会产生有毒或易燃的气体,因此化验室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①全室通风② 局部排气罩③
通风柜
1)排风系统工程是实验室建设的关键,通风柜的效果好坏主要在于排风系统设计。
2)排风管的材料**为FRP无机树脂材料,也可用PVC材料或PP材料风管内壁应制做粗糙面,可减少风流噪声,采用圆形或矩形均可,直径250—500mm,按照排风量要求确定尺寸。
3)FRP防腐风机种类确定:(1)轴流风机、单台通风柜,单原子吸收罩较小风量采用。(2)斜流风机、双台通风柜,双原子吸收罩,略大风量采用。(3)离心风机、多台通风柜或需要排风量较大时采用。(4)屋顶风机(同上)均可选择。
4)防腐风机应安装在室外屋顶,出风口设防雨、鸟罩,还需减振器、逆风阀、消音器、。
5)如果实验室是空调房间安装通风柜,应合理设计补风装置,以避免浪费能源
2.4.3供电系统
化验室的电源分照明用电和设备用电。照明*好采用荧光灯。设备用电中,24h运行的电器如冰箱单独供电,其余电器设备均由总开关控制,烘箱、高温炉等电热设备应有专用插座、开关及熔断器。在室内及走廊上安装应急灯,备夜间突然停电时使用。
1)中国电压标准,交流三相五线制电源380V,50HZ,(红色A、绿色B、黄色C、黑色0、双色保护地)。交流单相三线制电源220V,50HZ,(红色火、黑色0、双色保护地)。
2)合理设计实验室电气,布置线路电线采用铜芯BVR、BV,电线直径、开关大小按照用电容量计算。
3)较大负荷用电器单独设回路,并设计相应自动保护开关。
4)贵重仪器、精密仪器电源,设计交流稳压装置或设隔离电源,以确保仪器**可靠运行。
5)全部插座,用电器外壳都要良好接地,确保人身**。
6)合理设计空调、照明。合理设计电加热装置,达到**可靠使用目的。
2.4.4气路系统
1)为确保**,实验用各种气体,有条件应远离工作点设计具有防爆性能的房间作为气体室存放,否则需设置带有全自动报警功能的气瓶**柜存放。
2)试验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应设计负压排气系统,确保有毒有害气体不在室内泄露。
3)按照房间大小比例设计相应数量带逆风阀的换气扇,使空气流通顺畅,保持清洁。
4)每个房间都要设计带有过滤装置的通气孔,如果是带有室内走廊的房间也可在门窗上设百叶窗,尺寸按照排气量比例关系计算。
2.4.5实验台
实验台主要由台面、台下的支架和器皿柜组成,为方便操作,台上可设置药品架,台的两端可安装水槽。
实验台与实验台通道划分标准(通道间隔用L表示)
L>500mm时,一边可站人操作;
L>800mm时,一边可坐人操作;
L>1200mm时,一边可坐人,一边可站人,中间不可过人;
L>1500mm时,两边可坐人,中间可过人;
L>1800mm时,两边可坐人,中间可过人可过仪器
天平台、仪器台不宜离墙太近,离墙400mm为宜。为了在工作发生危险时易于疏散,实验台间的过道应全部通向走廊。另:实验室建筑层高宜为3.7米-4.0米为宜,净高宜为2.7米-2.8米,有洁净度、压力梯度、恒温恒湿等特殊要求的实验室净高宜为2.5米-2.7米(不包括吊顶);实验室走廊净宽宜为2.5米-3.0米.普通实验室双门宽以1.1米-1.5米(不对称对开门)为宜,单门宽以0.8米-0.9米为宜。
3实验设备及分析仪器
3.1常用玻璃仪器及辅助器具
3.1.1玻璃仪器
烧杯、容量瓶、移液管、三角瓶、碘量瓶、平(圆)底烧瓶、表面皿、量筒、滴定管、吸量管、广口瓶、漏斗、试管、比色管、冷凝管、研钵、干燥器、坩埚等,以上玻璃仪器有多种规格型号,有分析项目的具体情况决定。
3.1.2辅助器具
洗耳球、铁架台、试管架、移液管架、滴定管夹、石棉网、烧瓶夹、坩埚夹、打孔器、橡皮塞、橡皮管、玻璃管、玻璃棒、滤纸等。
3.2水质42项指标常规分析仪器设备
检测项目/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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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条款/检测细则编号
|
使用的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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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限值
|
序号
|
名称
|
微生物指标
|
1
|
菌落总数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GB/T5750.12-2006 中的1.1
|
高压**器
电热恒温培养箱
天平
冰箱
显微镜
Ph计
玻璃器皿等
|
100 CFU/mL
|
2
|
总大肠菌群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GB/T5750.12-2006 中的2.2
|
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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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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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热大肠菌群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GB/T5750.12-2006 中的3.2
|
不得检测
|
4
|
大肠埃希式菌群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GB/T5750.12-2006 中的4.2
|
不得检出
|
毒理指标
|
5
|
砷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6.1
|
原子荧光光度计
|
0.01 mg/L
|
6
|
镉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9.1/9.5
|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原子荧光光度计
|
0.005 mg/L
|
7
|
铬(六价)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10.1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
分光光度计
|
0.05 mg/L
|
8
|
铅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11.1
|
(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0.01 mg/L
|
9
|
汞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GB/T5750.6-2006中的8.1
原子荧光法
|
原子荧光光度计
|
0.001 mg/L
|
10
|
硒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7.1
|
原子荧光光度计
|
0.01 mg/L
|
11
|
氰化物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5750.4-2006 中的4.1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638nm
|
0.05 mg/L
|
12
|
氟化物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GB/T5750.5-2006 中的3.2
|
离子色谱仪
|
1.0 mg/L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GB/T5750.5-2006 中的3.1
|
氟离子选择电极,离子活度计,电磁搅拌器
|
13
|
硝酸盐(以N计)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GB/T5750.5-2006 中的5.3
|
离子色谱仪
|
10 mg/L
(地下水源限值为20)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GB/T5750.5-2006 中的5.1/5.2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14
|
三氯甲烷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副产物指标》GB/T5750.10-2006 中的1.1
|
气相色谱仪 (ECD检测器)
顶空自动进样器
毛细柱
|
0.06 mg/L
|
15
|
四氯化碳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有机物指标》GB/T5750.8-2006 中的1.2
|
0.002 mg/L
|
16
|
溴酸盐
(使用臭氧作**剂时的副产物)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副产物指标》GB/T5750.10-2006 中的14.1
|
离子色谱仪
电导检测器
|
0.01 mg/L
|
17
|
甲醛
(使用臭氧作**剂时的副产物)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副产物指标》GB/T5750.10-2006 中的6.1
|
分光光度计
|
0.9 mg/L
|
18
|
亚氯酸盐
(使用二氧化氯作**剂时的副产物)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副产物指标》GB/T5750.10-2006 中的13.2
|
离子色谱法
电导检测器
|
0.7 mg/L
|
19
|
氯酸盐
(使用二氧化氯作**剂时的副产物)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副产物指标》GB/T5750.11-2006 中的6
参考亚氯酸盐方法
|
离子色谱法
|
0.7 mg/L
|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
20
|
色度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5750.4-2006中的1.1
铂钴色度法
|
色度仪
离心机
|
15
|
21
|
浑浊度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5750.4-2006中的2.1
散射法-福尔马肼标准
|
实验室浊度仪
|
1 NTU
|
22
|
臭和味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5750.4-2006中的3.1
嗅气和尝味法
|
无
|
无异臭异味
|
23
|
肉眼可见物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5750.4-2006 中的4.1
直接观察法
|
无
|
无
|
24
|
pH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5750.4-2006 中的5.1
玻璃电极法
|
实验室pH计
玻璃电极
|
pH6.5-pH8.5
|
25
|
铝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中的1.3
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带石墨炉自动进样器)
|
0.2 mg/L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中的1.1
铬天青S分光光度计
|
酸度计
分光光度计
|
26
|
铁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2.1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带石墨炉自动进样器)
|
0.3 mg/L
|
27
|
锰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3.1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带石墨炉自动进样器)
|
0.1 mg/L
|
28
|
铜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中的4.1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带石墨炉自动进样器)
|
1.0 mg/L
|
29
|
锌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5.1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带石墨炉自动进样器)
|
1.0 mg/L
|
30
|
氯化物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GB/T5750.5-2006 中的2.2
|
离子色谱仪
|
250 mg/L
|
31
|
硫酸盐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GB/T5750.5-2006 中的1.1
|
磁力搅拌器
浊度仪/分光光度计
|
250 mg/L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GB/T5750.5-2006 中的1.2
|
离子色谱仪
|
32
|
溶解性总固体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5750.4-2006 中的8.1
称量法
|
电子分析天平
水浴锅
电热恒温干燥箱
蒸发皿
干燥器
滤纸滤膜
|
1000mg/L
|
33
|
总硬度(以CaCO3计)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5750.4-2006 中的7.1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
|
滴定管
锥形瓶
|
450mg/L
|
34
|
耗氧量(以O2计)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有机物综合指标》GB/T5750.7-2006 中的1.1
酸性高锰酸钾滴定法
|
滴定管
电热恒温水浴锅
|
3mg/L
|
35
|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5750.4-2006中的9.1
4-氨基安替吡啉三氧甲烷萃取分光光度法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0.002 mg/L
|
36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5750.4-2006 中的10.1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0.3 mg/L
|
放射性指标
|
37
|
总α放射性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放射性指标》GB/T5750.13-2006 中的1.1
|
电子分析天平
低本底α、β能谱仪
高温炉
电热板等
|
0.5 Bq/L
|
38
|
总β放射性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放射性指标》GB/T5750.13-2006 中的2.1
|
1Bq/L
|
水质常规指标中**剂指标
|
39
|
游离余氯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剂指标》GB/T5750.11-2006 中的1.1
DPD法
与水接触时间至少30分钟
|
分光光度计
袖珍式余氯总氯分析仪
|
出厂水中限值4 mg/L
出厂水中余量≥0.3 mg/L
|
40
|
总氯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剂指标》GB/T5750.11-2006 中的1.1
DPD法
与水接触时间至少120分钟
|
分光光度计
袖珍式余氯总氯分析仪
|
出厂水中限值3 mg/L
出厂水中余量≥0.5mg/L
|
41
|
臭氧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剂指标》GB/T5750.11-2006 中的5.2
与水接触时间至少12分钟
|
分光光度计
|
0.3 mg/L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剂指标》GB/T5750.11-2006 中的5.3
与水接触时间至少12分钟
|
臭氧检测仪
|
42
|
二氧化氯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剂指标》GB/T5750.11-2006 中的4.4
与水接触时间至少30分钟
|
二氧化氯分析仪
|
出厂水中限值0.8 mg/L
出厂水中余量≥0.1 mg/L
|
4.实验室**说明
(1)实验室所用气体要求纯度很高,各种管道在使用前都要脱脂且内壁抛光。
(2)气瓶室不可作为气体钢瓶的库存间。
(3)气瓶间保持良好通风。
(4)气瓶间的隔壁要**防火墙。
(5)气瓶间内电器设备要求有防爆功能。
(6)管道间距按常规决定,一般操作窨不小于50mm.
(7)管道支架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实际要求,因地制宜现场确定。
(8)管道支架间距除图纸标注外,其它宜按有关图册决定。
(9)管道防腐层根据化工部有关规定。
(10)管道的静电接地结构图采用国标46。
(11)管道坡度均按I=0.001-0.003安装;阀门安装时阀门箭头应与流体流向相同.
(12)由于设备安装资料不齐全,且参数不详,部分设备外型尺寸及管口方位若与 实际有出入,请现场根据到货设备实际尺寸处理,管道布置与其它**交叉相碰时现场可根据实际协商解决.
5.主要设备清单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气相色谱仪
|
台
|
1
|
|
2
|
离子色谱仪
|
台
|
1
|
|
3
|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
台
|
1
|
|
4
|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台
|
1
|
|
5
|
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
台
|
1
|
|
6
|
酸度计
|
台
|
1
|
|
7
|
浊度仪
|
台
|
1
|
|
8
|
铂钴色度仪
|
台
|
1
|
|
9
|
红外测油仪
|
台
|
1
|
|
10
|
电子显微镜
|
台
|
1
|
|
11
|
溶解氧测定仪
|
台
|
1
|
|
12
|
化学需氧量检测系统
|
台
|
1
|
|
13
|
低本底αβ能谱仪
|
台
|
1
|
|
14
|
电热恒温培养箱
|
台
|
1
|
|
15
|
恒温水浴锅
|
台
|
1
|
|
16
|
高压**器
|
台
|
1
|
|
17
|
试剂冰箱
|
台
|
1
|
|
18
|
分析天平
|
台
|
1
|
|
19
|
磁力搅拌器
|
台
|
1
|
|
20
|
高温炉
|
台
|
1
|
|
21
|
电热板
|
台
|
1
|
|
22
|
通风厨
|
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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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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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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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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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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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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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净工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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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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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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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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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水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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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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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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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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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器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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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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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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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常规指标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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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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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限值对健康产生的潜在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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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污染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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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微生物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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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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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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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没有健康威胁;但它表示其它潜在有害的**有可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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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环境及粪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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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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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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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没有健康威胁;但它表示其它潜在有害的**有可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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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及动物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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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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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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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没有健康威胁;但它表示其它潜在有害的**有可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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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环境及粪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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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落总数(CFU/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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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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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影响健康;它是一个分析方法,用来测量水中**的普遍品种。饮用水中的**的浓度越低,表示供水系统的保养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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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生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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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毒理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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砷(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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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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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损害或循环系统问题,可能有更高患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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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沉积物的侵蚀;果园的排流;玻璃及电子生产废物的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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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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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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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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镀锌管道的腐蚀;自然沉积物的侵蚀;金属精炼厂的排放;废电池和油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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铬(六价,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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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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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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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和纸浆磨房的排放;自然沉积物的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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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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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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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及孩童:生理或精神发展延迟;孩童的注意力及学习能力可能有轻微的缺乏;**:肾问题;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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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配管系统的腐蚀;自然沉积物
的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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汞(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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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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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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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沉积物的侵蚀;工矿企业废水的排放;垃圾堆填和农地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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硒(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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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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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掉头发或指甲损失;手指或脚趾麻木;循环系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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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精炼厂的排放;自然沉积物的侵蚀;矿场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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氰化物(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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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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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损害或甲状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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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金属工厂的排放;塑料和肥料工厂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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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化物(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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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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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病(骨痛楚及软化);可能使儿童牙齿变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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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沉积物的侵蚀;肥料和铝工厂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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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盐(以N计,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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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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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月以下的婴儿饮用含超出*大可容许污染程度的亚硝酸盐的水,可能会严重不适。如果不接受**,可以引致死亡。症状包括呼吸急速和蓝婴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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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的排流;化粪池、污水的浸漏;自然沉积物的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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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氯甲烷(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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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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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肾或中央神经系统问题;更高患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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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的副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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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化碳(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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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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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问题;更高患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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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工厂和其它工业活动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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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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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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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高患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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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的副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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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使用臭氧时,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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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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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高患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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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的副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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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时,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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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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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血;婴儿及孩童:影响神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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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的副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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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时,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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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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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胃炎、肝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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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的副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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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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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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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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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征水体颜色的综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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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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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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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浊度测量水的混浊程度。它表示水质和过滤的效率(例如会导致**的有机体是否存在)。高混浊水平通常与高水平的会导致**的微生物(譬如病毒、寄生生物和一些**)有联系。这些有机体可能导致恶心、抽风、腹泻和头疼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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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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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和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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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异臭、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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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水体气味的综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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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眼可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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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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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 (pH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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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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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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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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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力减退、智力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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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烹饪工具;净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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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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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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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度过高影响水的色泽,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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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水管道的腐蚀;工矿企业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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锰(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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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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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神经系统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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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沉积物腐蚀,工矿企业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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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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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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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饮用:食道不适。长期饮用:肝或肾损害。如果水中的铜含量高于活跃水平,有威尔森氏症的人应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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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配管系统的腐蚀;自然沉积物的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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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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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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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制机体对铁的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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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污水;家庭管道系统的腐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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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化物(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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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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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自来水口味;引发高血压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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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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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盐(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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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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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腹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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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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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解性总固体(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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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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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水体溶解性物质的综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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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硬度(以CaCO3计,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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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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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肾结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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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沉积物被浸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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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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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时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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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水体综合可氧化物质的综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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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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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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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体全身都可造成危害,破坏人体细胞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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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焦、生产煤气、炼油等行业生产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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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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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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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皮肤炎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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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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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放射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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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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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α放射性(Bq/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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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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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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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天然或者人造放射矿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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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β放射性(Bq/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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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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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癌
|
某些天然或者人造放射矿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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